关于做好2025年厦门市社会工作领军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根据中共厦门市委社会工作部《关于开展2025年厦门市社会工作领军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5年厦门市社会工作领军人才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在厦门市从事社会工作实务,或在厦门市从事社会工作教学、研究,或作为厦门市基层社区工作者推动社会工作参与社区治理取得突出成绩,且参选当年仍在岗的人员。
二、选拔人数
拟选拔厦门市社会工作领军人才30人。
三、选拔条件
(一)选拔对象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政治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无刑事犯罪记录。
2.年龄在55周岁以下,热心社会工作,带头宣传社会工作理念,积极投身各项社会活动,引领更多人关注、参与社会工作事业,为推动厦门社会工作发展献智献力。
(二)除具备基本条件外,厦门市社会工作领军A类人才应从事社会工作实务或教学、研究累计8年以上,作为主要负责人组织实施过有重要影响的在厦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或案例获省部级及以上表彰(表彰分等级的,应获三等奖及以上荣誉),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全国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等由民政部或中央社会工作部颁发的全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类荣誉称号。
2.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3年以上。
3.最高学历为社会工作相关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4.作为主要起草人参与不少于1个省部级及以上社会工作标准的制定工作。
5.作为主要负责人主持不少于1项省部级及以上围绕厦门市社会工作相关情况的教学或研究项目。
(三)除具备基本条件外,厦门市社会工作领军B类人才应从事社会工作实务或教学、研究累计6年以上,作为主要负责人组织实施过至少2个有重要影响的在厦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或案例获地市级及以上表彰(表彰分等级的,应获三等奖及以上荣誉),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1年以上。
2.取得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5年以上。
3.最高学历为社会工作相关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4.作为主要起草人参与不少于2个地市级及以上社会工作标准的制定工作。
5.作为主要负责人主持不少于2项地市级及以上围绕厦门市社会工作相关情况的教学或研究项目。
(四)除具备基本条件外,厦门市社会工作领军C类人才应从事社会工作实务或教学、研究累计5年以上,作为主要负责人组织实施过有重要影响的在厦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或案例获地市级及以上表彰(表彰分等级的,应获三等奖及以上荣誉),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3年以上。
2.作为主要起草人参与不少于1个地市级及以上社会工作标准的制定工作。
3.作为主要负责人主持不少于1项地市级及以上围绕厦门市社会工作相关情况的教学或研究项目。
以上所有选拔条件中,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
四、推荐名额
相关学院应严格按照以上条件进行把关,择优推荐。
五、申报要求
请于8月7日下班前报送本单位推荐人选的相关材料。报送材料包括:①学院党委推荐报告(包括推荐程序、申报材料真实性审核情况,以及对所推荐人选基本信息、政治表现、科学道德和科研诚信的意见等)、②厦门市社会工作领军人才申报推荐汇总表。以上材料一式一份交至校党委人才办(地点:尚大楼1908;联系电话:6188701),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rcb@jmu.edu.cn。
学院拟推荐申报人选须同时于8月7日前登录“厦门i人才平台”(网址:https://irencai.xmdjej.gov.cn/)进行在线申报并提交申报资料(未注册用户请点击“i厦门个人账号”进行注册)。个人登录完善个人信息后选择拟申报类型,按提示步骤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提交申报人所在单位进行线上审核。
附件:1.
2025年厦门市社会工作领军人才申报公告
2.厦门市社会工作领军人才申报推荐汇总表
3.厦门人才数智平台操作手册
中共集美大学委员会人才工作办公室
202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