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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一批福建省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第一批福建省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第一批福建省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校第一批福建省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遴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今年拟遴选第一批省科技创新领军人才20名左右,我校可推荐5名(其中45周岁(含)以下青年科技人才不少于3名),各学院原则上择优推荐不超过1名。

二、条件要求

   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5年8月1日后出生),其中45周岁(含)以下青年科技人才不少于60%,培养周期5年。通过重点扶持和跟踪培养,打造一批引领科技创新、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的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科学精神,严守学术道德和职业操守。不限国籍。

    2.在闽工作满1年(2024年8月1日前入职),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企业科技人才可不受职称限制,并适当放宽学历要求)。已认定为福建省级高层次人才C类及以上人才(或符合相应认定条件),或承担过省级及以上科技项目。

    3.从事科学前沿研究和技术创新,仍在科研一线工作,专业水平高,已取得高水平创新成果,具有较大的创新潜力,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具备冲击国家级相关人才计划(项目,不含青年项目)的实力。大力支持我省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前瞻布局的未来产业等领域人才。

    4.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等单位的创新人才近5年须牵头承担至少1项省级及以上科技项目;企业科技人才须以第一完成人至少获得主要研究领域相关的发明专利(或动植物新品种、著作权等)1项,且创新成果已实现转化应用。

    5.受聘于省内有关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等单位的,与用人单位签订全职聘用合同。受聘于省内企业(含在闽央企)的,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每年在闽工作时间不低于9个月的劳动合同。支持福建省重点产业链特聘专家团中的省外专家依托我省用人单位申报。

    国家级相关人才计划(项目,不含青年项目)入选者,福建省特级后备人才、省引才“百人计划”、宣传思想文化领军人才、卫生健康领军人才等入选者,以及省产业领军团队带头人、卫生健康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五年行动计划的引进人才团队带头人,不再参与本项目申报。

三、申报要求

1.申报材料不得涉密,不得失实造假。有弄虚作假、学术不端、违法违纪、失信等不良行为的,一经发现将撤销申报、入选资格。学院应从严把关,择优推荐并对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

2.请各学院于9月10日前将本单位推荐人选的推荐报告(包括推荐程序、申报材料真实性审核情况,以及对所推荐人选基本信息、政治表现、科学道德和科研诚信的意见等)、《第一批福建省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申报情况一览表》(一式一份并加盖公章)交至校党委人才办(地点:尚大楼1908;联系电话:6188701),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rcb@jmu.edu.cn。

3.后续系统申报流程等其他事项,待学校人选确定后另行通知。

 

附件:1.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第一批福建 省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

2.第一批福建省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申报情况一览表

 

 

中共集美大学委员会人才工作办公室

                   2025年9月2日




  【附件1: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第一批福建省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doc】已下载次

  【附件2:第一批福建省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申报情况一览表.xls】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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