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人社局、省直中直单位人事处:
近日,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关于福建省高层次人才认定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闽委人才办[2021]1号,以下简称《通知》),为了进一步规范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经商省委人才办同意,现将落实《通知》过程中有关问题应把握的口径印发给你们,请按此口径做好申报审核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落实政策过程中有关问题把握口径
福建省引进人才服务中心
2021年4月
上一条:关于做好厦门市2021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双百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转发《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省“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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